关于教育系统行风评议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

 

机关各处室:

  根据《2008年度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办法》(宁教[2008]26号)的要求,现将今年行风评议工作责任分工如下,请各处室结合平时工作予以贯彻落实。

附件: 市教育系统行风评议工作责任分解表

 

市教育局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

二○○八年七月七日

 

附件:

市教育系统行风评议工作责任分解表

 

评议重点

分管领导

责任处室

坚持“依法办学、依法治校”,依法实施校务公开,保证市民的教育知情权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
施正东

法规处

积极有效地开展师德建设工作,大力宣传师德典型,学习抗震救灾中涌现出的英雄教师,创设师德建设的良好氛围。

张生

宣德处

规范学校招生工作。各级各类学校及时公开并认真执行招生政策;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“三限”规定。

张也可、周文海、

洪伟、陈舒泛

招办、中教处、

规划处、职社处

规范教育收费行为。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,严格按照公示标准收费;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费政策;进一步完善助学机制,实现政府助学“全覆盖”。

洪伟、王云霞

财务处、监察室

努力改善教师工作、学习条件。

洪 伟、施正东

人事处、财务处

实施教育跨江发展“双十”工程。

张也可、洪伟、周文海、陈舒泛、张 生

规划处、初教处、中教处、职社处、高师处、财务处、建设处、宣德处

向农村教育转移支付2个亿;全面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债务问题。

洪伟

财务处

提高师资队伍水准。加强教师教育培训;实施“千名农村教师(校长)进城培训计划”,着力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;实施城乡“百校千师携手共进”计划。

张也可

高师处

实施“农村幼儿园教育扶持计划”。

周文海

初教处

完成“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”。

洪伟

规划处、建设处

严格执行《行政许可法》,属于市教育局审批、审核、核准事项,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。

洪 伟、施正东、陈舒泛

规划处、人事处、职社处

转变机关职能,进一步减少会议、减少文件、减少评比验收活动,让基层集中精力抓好教育教学工作。

张生

办公室

新建中小学校舍20万平方米,维修校舍100万平方米。加大中小学校舍安全检查力度,做到当年新生危房当年消除。

洪伟

建设处

确保全市适龄儿童、少年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;确保地震灾区来宁就读学生“零拒绝”。

周文海

初教处、中教处

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贫困而辍学;确保来宁务工农民义务教育阶段子女享有“同城待遇”。

洪伟

财务处、规划处

加强学校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,确保师生饮食、卫生安全。建立校园防控传染病的长效管理机制。

张也可

体卫艺处

确保举报及时查处。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督促、检查;设立举报电话,认真受理教育收费、招生考试等投诉和违纪违法举报;对违反行风建设要求的行为,按照管理权限严肃处理,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。

王云霞

监察室

 

 
主办单位:南京市教育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