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2008年度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办法》(宁教[2008]26号)的要求,现将今年行风评议工作责任分工如下,请各处室结合平时工作予以贯彻落实。
评议重点 |
分管领导 |
责任处室 |
坚持“依法办学、依法治校”,依法实施校务公开,保证市民的教育知情权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 |
施正东 |
法规处 |
积极有效地开展师德建设工作,大力宣传师德典型,学习抗震救灾中涌现出的英雄教师,创设师德建设的良好氛围。 |
张生 |
宣德处 |
规范学校招生工作。各级各类学校及时公开并认真执行招生政策;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“三限”规定。 |
张也可、周文海、
洪伟、陈舒泛 |
招办、中教处、
规划处、职社处 |
规范教育收费行为。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,严格按照公示标准收费;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费政策;进一步完善助学机制,实现政府助学“全覆盖”。 |
洪伟、王云霞 |
财务处、监察室 |
努力改善教师工作、学习条件。 |
洪 伟、施正东 |
人事处、财务处 |
实施教育跨江发展“双十”工程。 |
张也可、洪伟、周文海、陈舒泛、张 生 |
规划处、初教处、中教处、职社处、高师处、财务处、建设处、宣德处 |
向农村教育转移支付2个亿;全面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债务问题。 |
洪伟 |
财务处 |
提高师资队伍水准。加强教师教育培训;实施“千名农村教师(校长)进城培训计划”,着力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;实施城乡“百校千师携手共进”计划。 |
张也可 |
高师处 |
实施“农村幼儿园教育扶持计划”。 |
周文海 |
初教处 |
完成“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”。 |
洪伟 |
规划处、建设处 |
严格执行《行政许可法》,属于市教育局审批、审核、核准事项,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。 |
洪 伟、施正东、陈舒泛 |
规划处、人事处、职社处 |
转变机关职能,进一步减少会议、减少文件、减少评比验收活动,让基层集中精力抓好教育教学工作。 |
张生 |
办公室 |
新建中小学校舍20万平方米,维修校舍100万平方米。加大中小学校舍安全检查力度,做到当年新生危房当年消除。 |
洪伟 |
建设处 |
确保全市适龄儿童、少年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;确保地震灾区来宁就读学生“零拒绝”。 |
周文海 |
初教处、中教处 |
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贫困而辍学;确保来宁务工农民义务教育阶段子女享有“同城待遇”。 |
洪伟 |
财务处、规划处 |
加强学校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,确保师生饮食、卫生安全。建立校园防控传染病的长效管理机制。 |
张也可 |
体卫艺处 |
确保举报及时查处。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督促、检查;设立举报电话,认真受理教育收费、招生考试等投诉和违纪违法举报;对违反行风建设要求的行为,按照管理权限严肃处理,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。 |
王云霞 |
监察室 |